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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配额时代”与内地及香港纺织制衣业
2004-10 香港纺织商会特约撰稿人 曾兆祥

三、纺织品配额制进程的回顾

  现行的纺织品配额制是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一项重要保护措施。 10 年前,乌拉圭贸易回合达成了一项国际协议,这项协议规定,从 2005 年 1 月起,所有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配额将予以取消。而在 1994 年乌拉圭回合结束前的 30 年中,国际纺织品贸易一直是受另外一个贸易协定管辖,即 1974 年通过的《多种纤维协定( MFA )》。

  从上世纪 50 年代开始,许多新独立国家的纺织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由于纺织品和服装工业只需要较少的投资,这些国家便把纺织和服装业作为工业化的先行部门,大量纺织品涌入国际市场。美国等发达国家大量进口纺织品,本国的纺织业抵挡不住来自中国内地及香港、印度、巴基斯坦等低工资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的竞争,要求政府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保护本国的纺织业。

  于是 1974 年,世贸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签署了《多种纤维协定》,允许发达国家暂时性地借助配额保护,限制纺织品进口,以便为发达国家竞争力遭到削弱的纺织业的结构性调整提供一个机会。

  1994 年,乌拉圭回合谈判以《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ATC )》来取而代之,逐渐取消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配额限制。与此同时,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国也同意给予这些受到保护的国家十年的缓冲期来进行调适,而这个十年的缓冲期到今年底就结束了。

  《多种纤维协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配额制度,而配额是与关贸总协定规则是有冲突的,因为关贸总协定更喜欢使用关税而不是数量限制措施。配额也是对关贸总协定平等对待所有贸易伙伴原则的例外,因为它们规定了进口国从每个出口国进口的数量。

  《多种纤维协定》所建立和维持的进口配额制度带有强烈的保护主义色彩,为发达国家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提供了合法依据。由于纺织品贸易的大力发展是工业现代化的一个必要阶段,因此,《多种纤维协定》制约了发展中国家通过纺织品出口实现经济起飞,它给发展中国家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 30 亿美元,直接影响到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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